历时半年多编写而成的《云南建工集团总公司会计制度》,于2月18日通过了由省财政厅组织的专家评审。 由云南财经大学、云南大学和中和正信(云南)等6家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专家组成的专家组一致认为,集团会计制度符合《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对加强企业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改善企业管理将发挥重要作用,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建议经过修改完善、在征得政府有关部门同意后在集团总公司及下属企业试行。 省财政厅副厅长胡芩菩,省国资委副主任王露霞,集团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纳杰和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后永宁出席评审会并讲话。省国资委副主任白书云出席评审会。评审会由省财政厅会计处副处长黄联石主持。 胡芩菩在讲话中指出,企业在快速发展中要注意抓住资金这个“牛鼻子”,这个“牛鼻子”抓住了,什么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而要搞好资金管理,就要有好的财务制度。建工集团在全省大中型企业中第一家建立统一会计制度,开了个好头,是执行新会计准则的模范。她强调,要统筹规划,精心组织,确保新制度贯彻实施:一是要加强领导,强化贯彻实施新制度的责任意识;二是要加强培训,让基层财务人员尽快掌握新制度的要求,边培训边试用,立竿见影;三是要做好新旧制度的衔接,确保会计核算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新制度的平稳运行;四是要密切关注新制度的实施情况,及时处理试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再讨论、再完善,同时要鼓励基层在不违背新准则的前提下,结合企业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五是要推进配套建设,如软件更新、跟踪审计等。 王露霞在讲话中指出,建工集团组织编写的会计制度,既符合国家有关会计法规的规定,也是完善企业会计制度体系的积极而有益的尝试。我国自1992年开始进行会计制度改革以来,国家先后颁布并推行过多个版本的企业会计制度,每一个制度的制定和推行都是一个进步。但是我们稍加留意就会发现,我国现阶段企业会计规范(制度)体系缺失了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即企业依据国家会计准则或制度制定适合自身管理要求和业务流程特点的会计制度,因为国家制定并推行的每一个会计制度,都只能解决带有普遍性、原则性的会计核算问题,而每个企业作为个体又都有自己的要求和特点,这种共性和个性差异的存在,就需要企业根据自身的实际,以国家颁布的制度、规范为基础制定只适用于本企业的会计制度。因此,建工集团的努力和尝试,是值得提倡和肯定的。她说,建工集团制定并拟推行统一会计制度,是企业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工作。集团下辖众多独立经营的子公司,在几十年发展历程中,每个企业在会计核算上或多或少地积累了自己的经验,形成了各自的特点,这使得同一种交易、相同的经营活动在集团内不同的公司里有了不同的会计表达和描述,这在客观上给集团内部的评价、判断乃至于管理造成了不必要的矛盾和困惑。推行集团统一会计制度,有利于集团内部会计信息的交流和沟通,有利于对下属企业经营业绩的评价分析,有利于基于会计制度之上的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她指出,建工集团编写并拟推行统一会计制度,不仅有利于规范集团内部的会计核算标准,而且也有利于国资委对企业的监管和服务,因为制度的推行,为国资委对集团进行监管和考评提供了相对统一和客观的尺度。她强调,制度的编写和评审,只表明建工集团在会计核算规范化方面走出了第一步,集团领导及相关部门还要为该会计制度的顺利推行作出艰苦而持久的努力,还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和创新,完善自身的会计核算体系,并以此为契机推动整个集团经营管理水平的提升。 纳杰和后永宁在讲话中对各级领导和专家对集团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对编写组成员的辛勤劳动表示感谢,对集团进行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的情况作了简要介绍,对集团会计制度的编写情况作了说明。 集团所属单位目前分别使用着多个不同年代、不同标准的会计制度,导致信息不对称,采样差异化,各单位会计数据汇总以后无法解读。集团总公司于2007年提出大审计、大财务理念,通过对上海、重庆等地相关企业的考察发现,一个大集团的会计核算如不能统一语言,就无法对外表达,于是下决心建立统一会计制度。会计制度编写工作于去年4月启动,经过集中学习讨论、分组编写、再讨论、征求专家意见等阶段,几易其稿,于去年12月底完成了送审稿。 集团会计制度包括两个部分7个章节,对集团会计核算整个流程的各个环节作了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