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集团财务管理,构建集团新的会计核算体系,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快集团战略转型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推进集团又好又快发展,集团总公司近日出台《财务总监及总会计师委派暂行办法》,并将从今年年底起,在集团所属企业中逐步实行。 总公司委派到各公司的财务总监及总会计师为专职财务领导人员,属总公司党委管理的集团中层领导人员,编制统属总公司财务部,被聘任及委派到各公司的财务总监及总会计师,同时聘任为总公司财务部副主任职务,组织人事、劳动工资等关系转到总公司本部。 总公司同时要求对财务系统各层级的负责人也要相应推行委派制及报备制。